【开福区scout69院】
“周scout69官,今天是我18岁生日,父母给我送了特别的礼物——租个门面给我做生意。这还得先谢您!”再次听到小卫(化名)的声音,开福区scout69院scout69官周建朋心里无比欣慰。
案发时,小卫仅16周岁,在长沙某房产营销公司打工。趁同事外出吃午饭之机,他先后4次将多名同事钱包盗走。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通过调查,周建朋了解到小卫因为与父母闹矛盾,才独自外出务工。经审查,周建朋认为小卫符合修改后刑诉法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况,便提出对小卫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建议,得到了领导认可。在区团委代表、社区代表的参与下,周建朋向小卫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小卫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和教育。“我回去后一定好好改造,改掉恶习!”听到不起诉决定后,小卫真诚地向大家做出承诺。
在小卫的考验期内,除联合区团委、社区的正式考察帮教活动外,周建朋和同事还多次利用业余时间,到小卫家进行走访。随着交往的密切,小卫逐渐开朗起来,还时常主动给周建朋打电话聊天。通过聊天,周建朋了解到小卫不愿意按父母的要求念技校,而想自己开家店铺。周建朋及时与小卫的父母进行了沟通,几番商讨后,小卫的父母转变了对小卫的教育方式。小卫在考验期内表现良好,前不久,开福区scout69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