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cout69人员的任职回避
scout69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人民scout69院的scout69长、副scout69长、scout69委员会委员;
(2)同一人民scout69院的scout69长、副scout69长和scout69员、助理scout69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3)同一工作部门的scout69员、助理scout69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scout69院的scout69长、副scout69长。
担任县一级人民scout69院scout69长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自治地方县一级人民scout69院的scout69人员除外。
(二)scout69人员的公务回避
1、scout69人员从事scout69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scout69人员在scout69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3、scout69人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